发布时间:2023-06-23 15:4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陵居民医保缴费,南陵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南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内容简介
南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于10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南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于10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或长期居住本县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的城乡居民,应以户为单位整户缴费参保,户内人员不得选择性参保(注: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城乡中小学生、幼儿园及学龄前儿童随家长一起缴费参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限
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20元,国家各级财政补助标准580元。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困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个人缴费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70元;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个人缴费160元。
重点优抚对象和计生减免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按相关规定补助参保。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限10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补办。部分特殊群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为其缴纳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参照新生儿政策执行。
四、参保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登录“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芜湖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2022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完成缴费。
2.“皖事通”手机APP缴费。通过“皖事通”医保缴费专区“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栏目完成缴费。
3.村居委会代缴。村居委会可通过“芜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系统”线上代缴。
4.银行缴费。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到代收银行网点缴费。目前,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银行有:农业银行、扬子银行、徽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5.大中专院校代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原则上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享受资助参保的,可在户籍所在地选择资助参保。
为了您和家人幸福安康,让全家人人都享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障,请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避免错过参保缴费期限!敬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553-6823915
0553-6829080
特此通告
南陵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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