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8 14:3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芜湖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芜湖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怎么申请芜湖生育保险报销?
内容简介
一、报销标准生育医疗补贴标准:1.妊娠7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含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补贴为1500元;2.剖腹产补贴为3000元;3.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4.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补贴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含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补贴为1500元;
2.剖腹产补贴为3000元;
3.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4.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00元
5.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00元;
6.绝育手术补贴100元;
7.复通手术补贴1500元。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就业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下列待遇: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1500元;其中剖腹产补贴标准为3000元;
二、报销材料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一式二份)
本人申请
1.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配偶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登记时,还需提供
⑴、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配偶未就业证明材料:
①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本市的,不需提供未就业证明,由经办机构直接查询参保信息记录进行确认;
②户籍或居住地其中之一不在本市的,以及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市的,需提供近期外地未参保信息证明(户籍和居住地属同一地的,仅需提供一份)。
三、办理流程
1.每月5—20日接收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每月1-30日接受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登记材料。
2.每月20—30日审核所接收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并将审核完成的材料移交市医保中心。
3.市医保中心次月1—10日对区经办机构所移交的材料进行复核。
4.市医保中心每月10—15日,将复核情况向区经办机构反馈。
5.一次性划拨到职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中。
咨询电话:399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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