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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2-11-11 02:3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医保报销比例,医保报销政策,医保报销起付线,芜湖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内容简介

一、新生儿医保规定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为其缴纳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政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

一、新生儿医保规定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为其缴纳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政策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