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保费吗?补缴年限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往年保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8号文)“参保时距规定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例如:一位1963年出生的参保居民,今年参保须缴纳至,共计12年的保费方可领取待遇,也可以选择补齐差额的3年保费,多缴多得,居保待遇会相应高一些;一位1970年出生的参保居民,今年办理参保,需要从今年开始逐年缴费,且必须缴满15年才可领取城乡居保待遇。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有哪些?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