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从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三个方面进行调整!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挂钩部分
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具体来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截至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在以前年度调待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截至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调待时已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