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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12-16 11: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职工医保缴费,2023年芜湖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内容简介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公布的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核定我市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 80376.96 元,月平均工资为 6698.08 元;个人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4 元,下限为 4019 元。二、职工医疗保险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依据公布的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核定我市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 80376.96 元,月平均工资为 6698.08 元;个人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4 元,下限为 4019 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一)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 年下限标准4019 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 5.5%的,月应缴费为 221.05 元;缴费费率选择 8.5%的,月应缴费为 341.62 元。

(三)申办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因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申请一次性补足的,须以 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 6698.08 为基数,按 7.5%的比例一次性缴纳医疗补充金,月缴费标准为 502.36 元。

(四)医疗救助金暂不调整,按 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的0.6%缴纳,即每人每月 35.85 元。

(五)执行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