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2022年南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8:2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居民医保缴费通告,居民医保怎么缴费,2022年南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内容简介

南陵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于10月1日正式开通线上缴

南陵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于10月1日正式开通线上缴费通道,线下银行网点缴费于11月1日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或长期居住本县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的城乡居民,应以户为单位整户缴费参保,户内人员不得选择性参保(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城乡中小学生、幼儿园及学龄前儿童随家长一起缴费参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限

2022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9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50元,国家各级财政补助标准610元。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困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个人缴费40元;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即:乡村振兴监测对象)个人缴费175元。

离休干部遗属、重点优抚对象和计生减免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相关规定全额补助参保。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补办。部分特殊群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为其缴纳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参照新生儿政策执行。

四、参保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通过“微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2023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完成缴费;或关注“芜湖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栏点击居民缴费进行缴费。

2.“皖事通”手机APP缴费。登录“皖事通”手机APP,通过“皖事通”芜湖分厅上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栏目缴费,参保登记和缴费可同步完成。

3.村居委会代缴。村居委会可通过医保经办点操作基层代办系统线上代缴。

4.银行缴费。11月1日后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到代收银行网点缴费。

5.大中专院校代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参保信息由学校批量报盘导入,保费由学校代收后统一集中缴纳。享受各类资助参保的,可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

为了您和家人幸福安康,让全家人人都享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障,请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避免错过参保缴费期限!敬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南陵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