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网上申请提交电子件即可,线下办理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员备齐材料,到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2、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文件和政策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