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芜湖居民医保生育报销多少钱?

芜湖居民医保生育报销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03-14 08:3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标准,居民医保生育报销费用,芜湖居民医保生育报销多少钱?

内容简介

一、居民医保住院分娩报销规定对参保育龄妇女生育费用,顺产(剖宫产)按照1000元标准予以报销。产后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报销。二、普通住院待遇1.住院起付线。市内各医疗机构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

一、居民医保住院分娩报销规定

对参保育龄妇女生育费用,顺产(剖宫产)按照1000元标准予以报销。产后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报销。

二、普通住院待遇

1.住院起付线。市内各医疗机构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三级(市属)医疗机构和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和1000元。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多次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白血病、脑瘫康复治疗患者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参保年度内只计一次起付线。

2.住院报销比例。

3.住院保底报销。

保底报销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参保人员住院报销金额低于保底报销金额的,按普通住院保底报销金额予以报销。保底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普通住院保底报销金额=(当次住院总费用-负面清单费用-起付线)×保底报销比例。

4.转外就医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转外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下列比例核报。

(1)参保人到市域外(不含省外)医院住院治疗,办理转诊手续的,对其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享受保底待遇);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按照60%核报(享受保底待遇)。

(2)参保人员到市域外(不含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对其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下调1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按照50%核报(保底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5.参保人外地务工(经商)、长期居住和异地安置人员相关待遇。

(1)参保人员在外地务工(经商)或长期居住提供相关材料,其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参保人办理转诊手续转外住院政策核报。

(2)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我市同等待遇,如需要转院治疗,参照上条规定执行。

6.外地急诊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外地因病情需要急诊住院治疗的,所住医院原则上是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参保人办理转诊手续转外住院政策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