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3 08:3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芜湖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指南,芜湖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攻略
内容简介
1.贷款对象及申请条件贷款对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条件:符合“公转商”贴息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可自愿选择“公转商”
1.贷款对象及申请条件
贷款对象:
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申请条件:
符合“公转商”贴息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可自愿选择“公转商”贴息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已获得“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借款人,在“公转商”贴息贷款未结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额度和利率
● 每年“公转商”贴息贷款总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需求测算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管委会审批后执行。
● 借款人“公转商”贴息贷款额度执行芜湖市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利息补贴标准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基准利率加减商业银行按比例浮动后的实际贷款利率(基准利率×(1±浮动比率))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利息差额。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调整的利率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执行。
3.办理程序
1、申请:
符合“公转商”条件的缴存人,按照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将贷款批转到相关委托银行办理后续贷款手续。贷款发放后,委托银行应按月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贷款发放情况;
2、贴息支付:
每年的利息补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办理。补贴方式为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的12月31日前,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或贷款银行;提前还款的由借款人提出申请支付到还款日止的利息差额,以后不再补贴。
4.其它相关注意事项
●“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中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含),在贴息计算期间申请补缴并已入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视为其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准予贴息;公积金缴存中断累计超过3个月,即使补缴公积金,本年度也不予贴息。
●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借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再享受利息补贴。
● 按照本办法享受利息补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视同享受了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文件发布之后,家园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据介绍目前关于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工作,尚未启动。后期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发布详细的办理流程,届时广大市民可根据具体流程进行办理!
最后,关于本次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的《芜湖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实施方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有需要了解更多详细内容,请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电话:0553-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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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及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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