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开通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贷款,可申请按月划转业务。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优先划转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对象
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1.商贷委托划转的贷款类型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其他非住房类商业贷款不予受理。
2.申请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需优先划转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含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含配偶),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