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补贴发放方式
租房补贴按月享受,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当月按月合计兑付,后续补贴按月复核兑付。
二、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申请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具《南陵县“筑梦春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审批表》相应申请信息,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在职在岗及申请等情况予以核准(详见《审批表》);县人才集团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初审材料后出具受理单。
2、审核发放
(1)审核。县住建局(房管处)负责按申请条件函询有关单位核实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的退回处理。
(2)发放。县住建局(房管处)负责对审核通过的,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发放金额及名单,函由县人才集团负责兑付;公示有异议的,退回重新处理。
(二)后续租房补贴申请
申请人后续租房补贴兑付,无需再次申请、提供资料,由县住建局(房管处)负责函询复核(其中“人才证书”复核,以函询县委人才办回复的时点状态为准),对通过复核的按申请程序并按月核算兑付,对未通过复核的停止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