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内高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届毕业生。
一、申领对象
安徽省内高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七类群体:
(1)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3)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毕业生;
(4)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6)残疾人身份的毕业生;
(7)属于特困人员身份的毕业生。
二、发放安排
1、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网上自愿申请时段为10月10日至11月20日。
2、通过系统审核确认后,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