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申领对象
自起,我市企业新招用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补助标准
3000元/人。
3.申领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在我市企业首次就业;
(2)毕业年度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3)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4.申报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用工备案、社保参保缴费、学籍学历等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内部系统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无须申请人提供;若上述情况无法从系统获取,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领程序
(1)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参保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参保企业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人社部门即时受理申请,通过业务系统核查个人填报信息;
(3)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1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对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来源:【关于印发《芜湖市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148号】第七项第二条政策
链接:https://rsj.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391/36656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