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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南陵县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04:5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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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生产生活正常有序,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一、人员外出管理。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陵,确需离陵的,需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备;非必要不来陵(特别是芜湖市市区),确需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生产生活正常有序,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人员外出管理。

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陵,确需离陵的,需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备;非必要不来陵(特别是芜湖市市区),确需来陵的,必须提前向目的地村居或单位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确需前往芜湖市市区的,就医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病历、检查单或住院证明等)到属地镇政府申请办理通行证并由县疫防办发放,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人员,申领芜湖市疫情防控电子通行证。

二、交通出行管控。

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以上包括医疗救护、处置、民生供应、生产供应、志愿服务、应急公务、特种运输、水电气抢修、通讯保障等)的相关车辆,到属地镇或行业主管部门申领通行证。车辆通过交通出入口查验点时,凭通行证落实相关查验措施后,方可通行。暂停前往芜湖市市区的公共交通营运,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前往芜湖市市区载客营运。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以及扫“安康码”。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

三、公共场所防控。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继续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提倡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不提供堂食,确需堂食的每桌不超过10人,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

四、重点场所防控。

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继续暂停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密闭场所运营。

五、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暂停全县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七、严格社区(村)管理。

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 、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

八、严格医疗机构管理。

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医疗机构严格限制探视、陪护。线上线下药店要严格落实“两抗一退一止”药品销售登记。

请广大居民尽量减少出行,主动配合单位、小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自我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后续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居民支持、理解、配合!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