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5 11:1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陵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南陵电动车上牌,南陵县关于开展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
内容简介
南陵县关于开展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为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53号),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
南陵县关于开展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53号),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和《南陵县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将开展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牌范围:
南陵县全县范围内的电动两轮车。
二、上牌时间:
集中登记上牌期自10月25日至12月31日止。
三、上牌费用: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不收取号牌费用。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电动自行车号牌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四、上牌方式:
此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按照“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线上采取手机扫码进入小程序或关注“南陵”公众号进行申领,线下将设置若干服务点进行登记。
五、上牌网点:
集中登记上牌期,将依托县内邮政网点、居委会社区设置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群众也可以线上申请邮寄号牌或在就近服务点自行取牌。
六、上牌流程及分类
电动车主可通过手机扫码进入小程序或关注“南陵”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电动车”栏目,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网上申领。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流程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流程
临时通行标志号牌申领流程
(1)办理所需资料: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购车证明及合格证如遗失,应签署电子承诺书。
(2)新、旧国标电动两轮自行车:按规定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并到上牌网点查验车辆、资料审查,通过后领取号牌并安装。
(3)超标电动两轮车:申领临时通行标志,临时通行标志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4)已经办理防盗系统标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应当换发交管部门核发的号牌,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的换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不符合的,换发临时通行标志。
七、集中上牌期结束后,交管部门将不再核发临时通行标志,只受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八、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新国标的合格产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提供车辆销售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九、为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鼓励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在上路行驶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购买相关保险。
十、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牌的车辆仍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一、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展集中上牌工作期间,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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