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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应对疫情芜湖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1 00:1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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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支持对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二、支持条件1、上述七大行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向市住房

一、支持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条件

1、上述七大行业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2、有欠缴的单位,需在补齐欠缴住房公积金后,再申请缓缴;

3、缓缴期满次月须恢复缴存,且须于2022年底前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4、国家、省相关部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办理要件

1、缓缴申请报告;

2、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向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缓缴,缓缴申请期为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中心归集科、各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处,江北管理处负责受理企业缓缴申请,缓缴批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企业邮箱。

五、其他事项

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